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9号),第八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组织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要求,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单位和限额
(一)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行政部门及其他非文科学院的教师,按学科归属到相应文科学院申报。
(二)本届教育部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我省地方高校的推荐申报工作,公司限额申报数为3项。结合各学院(中心)教育部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情况、各类社科成果奖申报及获奖情况,确定各学院(中心)申报数限额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要求、严格学术规范,加强学风建设,做好申报遴选初评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把控申报者及参评成果的资格和时效性。
2.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关,严格遵循四个标准:
政治标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学术标准: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开拓性,体现中国特色,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团队建设和理论发展。
学风标准: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实际贡献:成果的学术价值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好评;或在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贡献。
(二)各文科学院须按照相关章程、程序及要求,将初评结果于3月12日下午4:00前报送学校社科处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初评结果须经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三)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教育厅给学校的限额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最终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报送、超额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伶莉毛晓红电话:6089947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名额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2日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名额表.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