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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的距离: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法学博士沙龙第五期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140


 

64日晚7点,“宪法法律进校园品牌活动”——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法学博士沙龙第五期在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412会议室成功举行。此次沙龙主题为“善与恶的距离”。此次沙龙由必赢bwin线路检测中心教工第一党支部主办,民商法教研室协办。沙龙有幸邀请廖斌、石江水、王恒、徐文、王冬、杨熠六位法学博士从不同角度,结合自身专业与研究方向,围绕沙龙主题纷纷发表了不同见解。

    何为善?何为恶?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人们向善?还是对出现的恶行予以惩罚?沙龙伊始,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特邀主持人王冬博士在简要阐释了此次学术沙龙的主题后,介绍了此次沙龙发言嘉宾。按本次沙龙的发言规则。第一轮发言由嘉宾简要陈述观点,第二轮由嘉宾自由辩论,第三轮由同学提问并指定嘉宾回答。

在第一轮发言中,杨熠博士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了法律眼中的善恶之分,认为虽然法律希望能够在“扬善”的同时达到“惩恶”的效果,但具体到每一部法律的立法宗旨,难以同时兼顾这两个目的,因此,就具体的法律而言,必定会体现出自己到底是“扬善”还是“惩恶”的倾向。徐文博士从科技法的视角分析了法律眼中的“善”与“恶”:以人为本、增进福祉、避免伤害的科技研发是“善”,而纯粹追求科技创新,不惜以人类福祉、社会安全、公共利益为代价的科技研发是“恶”;为自己争取正当利益,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科技使用是“善”,为了利己而采取手段剥夺他人选择的权利、伤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科技使用是“恶”。石江水博士援引德国经典案例分析,认为:善恶一体,难以从人性上去下定论,而只能从具体行为上进行判断;法律眼中的善与恶,其实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与善恶认知。王恒博士以民法举例,认为民法中对人的预设是“中性”的,民法在立法目的上并无“扬善”抑或“惩恶”之分。评议嘉宾廖斌博士将发言嘉宾的观点归纳为两派,“价值派”与“中立派”,提出即便是在法律层面讨论善与恶的区分,讨论法律的目的,也应当结合时代背景,结合语境来进行分析。

第一轮发言之后是高潮迭起的嘉宾互评环节,在座嘉宾纷纷围绕“何谓民法上的善与恶”、“是否能通过具体法律条文来证明法律对善恶的评价”、“法律机制如何体现扬善与惩恶”展开激烈的辩论。就《民法总则》对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保护、就民法的人文关怀、就法律的温情与正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第三轮的师生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从“《收容遣送条例》的被废除是否体现法律的扬善”、“法律如何实现对善意人的积极评价”、“具体部门法的扬善与惩恶”与嘉宾们进行交流。此次沙龙持续两个小时余。在思想的碰撞,激烈的辩论中圆满结束。

据悉,此次沙龙是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法学博士沙龙系列的第五期,由公司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主办,民商法教研室协办。第一期“魏则西之死”于2016512日举行,第二期“慈善?愚善?罗尔卖文筹款漫谈”于20161222日举行,第三期“正当的维度与限度?于欢案漫谈”于2017414日举行,第四期“我们会被AI取代吗?——关于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漫谈”于20181115日举行。听众反映热烈。第六期沙龙将于今年11月举行,欢迎关注。(文/徐文  图/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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